【天栎节能 编辑整理】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发文称,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,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,以此推进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及家庭,进一步放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效应。
两部委联合下发的《关于完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政策及调整资金分配管理方式的通知》要求,选择条件适宜的重点区域确定为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。对选定的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,财政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与所在省签订共建协议,明确推广任务目标、实施方案、保障措施及中央财政资金支持计划等。
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切实加大对集中连片推广的支持力度,补助资金安排优先向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倾斜,将补助资金拨付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,并加强指导、监督与考核。各地也应将集中连片推广区作为优先发展的重点区域,抓好组织实施。要注重可再生能源建筑集中连片推广应用与发展绿色建筑相结合,将集中连片推广区打造成为生态低碳先导示范区。
据了解,在集中连片推广示范区政策框架内,财政部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优先支持太阳能光热应用等成熟技术的推广,启动和实施一系列重点工程,使财政补助资金向农村地区、公益性建筑和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倾斜,支持有关地方推广太阳能海水淡化技术。鼓励各省在编制实施方案时优先纳入重点工程实施内容。